案情回放:
2012年7月,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犯运输毒品罪被重庆市xx区公安分局刑拘,同月,徐某的家属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,智豪团队在了解案情后,经过认真分析,同意接受徐某家属的委托,由彭轶平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介入该案。
案件办理:
接受委托后,彭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,详细了解了其向公安机关的供述内容。由于被告人涉嫌运输的毒品系海洛因,约1000余克。案情重大,辩护律师在查阅、复印了全部的案卷材料后,将此案提交智豪团队进行讨论。
2013年1月,重庆市xx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在庭审过程中,彭律师按照智豪团队提出的辩护方案,发表了辩护意见,合议庭在充分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,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了采纳,最终对被告人予以轻判,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。